室溫不達結婚標 六種情況不能退費
  沈陽市相關文件規定,以下六結婚種情況不予退費:
  第一,擅自拆、改室內供熱設施影系統家具響供熱的。
  第室內裝潢二,室內裝修致使散熱器無法正常散熱的。
  第三,不配合供熱單位進行室內預防癌症供熱設施正常維修、維護的。
  第四,未按規定繳納當年採暖費的。
  第五,發生極端氣候超出供熱設施設計規範確定的室外計算溫度的。
  第六,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無法正常供熱的。
  本報訊(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倉一榮 康曉潺)今日起,沈陽市沈河區有近3萬戶居民能夠提前4天享受正式供暖。
  昨日,記者從沈陽祝家供暖公司瞭解到,今日起,祝家供暖公司的部分鍋爐房和換熱站將開始提前正式為用熱戶們供暖。
  這些能夠提前享受供暖的用熱戶們約有近3萬戶,供暖面積達300萬平方米,包括房天文化家園小區、塔北社區、宏偉新都小區、金屬所宿舍、自動化宿舍、教育學院宿舍、園林家屬樓、公職小區、文萃苑小區、科技園小區、東電小區、麗灣上品小區、萃景麗園小區、逸翠園小區、航青園小區的部分居民樓,以及部分單體居民樓。
  沈陽祝家供暖公司韓主任表示,首批提前供暖的換熱站包括房天換熱站、宏偉新都換熱站、無紡布換熱站、129巷換熱站、科技園換熱站、電力勘測換熱站、群升新天地換熱站、東方威尼斯換熱站、銀河麗灣換熱站、豐樂換熱站。以上這10個換熱站會在今日早7時開始正式供暖。但因為是首日正式供暖,供暖管網水循環還需要一個過程,預計到今日晚間,所有這些用熱戶家裡,居民們都可以明顯感覺到暖氣散髮的熱度了。
  韓主任介紹,提前供暖是為了讓用熱戶們提前感受到溫暖,同時也是為了打好提前量,“目前,從鍋爐房到換熱站之間的‘一次網’里,水溫已經達到60多攝氏度。28日早7時開始,換熱站開始往‘二次網’里輸入熱水,居民家中就可以逐漸感受到熱度了。”
  韓主任表示,雖然是提前供暖,但居民家中完全供熱後,也能夠保證達到18攝氏度的統一標準。
  另外,因為祝家供暖公司體育場鍋爐房的部分區域正在搶修,所以這批用熱戶還要再等兩天,但他們也將在本月30日提前2天享受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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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暖熱線徵集
  今冬供暖季即將到來,本報持續開通供暖問題徵集熱線。如果您遇到了供暖方面的問題,可以撥打本報熱線024-96128,我們將請相關監管部門、供暖公司為您作出權威解答。
  問:申請測溫後,供暖公司應該在什麼時間來測溫?
  答:供熱單位在接到用戶要求後,除遇正在搶修等特殊情況外,必須在兩小時之內入戶實施測溫。不能按時測溫必須向用戶說明情況並與其另約定時間。
  問:測溫一次有效嗎?是不是要每天測溫才能申請退費?
  答:一次測溫結果代表測溫當日及前兩天的室溫。若同一用戶提出多次測溫申請,供熱單位每次測溫需有合理的間隔時間,併在不同的時間段進行測溫。當月三次測溫不達標的(按各次測溫平均值計算),作為一個月室溫不達標的確認依據。
  問:怎樣申請測溫退費?
  答:首先,用戶感到室溫不達標後提出測溫,由供熱單位入戶測溫,待雙方確認測溫結果,如無爭議並確認室溫不達標,供熱單位按規定標準退費,如有爭議,可根據具體情況由測溫第三方或市區供熱管理部門予以確認。確認室溫不達標後,供熱單位按規定標準退費。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康曉潺 倉一榮
  ■市民質疑
  妻子單位只能給丈夫的房子報銷採暖費?
  96128熱線:市民反映,我和丈夫名下各有一套房子,我丈夫的單位給他名下的房子報銷採暖費,我的單位也報銷採暖費,但卻只能給他的房子報銷,我名下的房子不給報銷。這樣的規定合理嗎?
  本報記者 華商響網記者 倉一榮 康曉潺 核實報道:在報銷採暖費的事情上,沈陽市民田女士遭遇了她的工作單位出的難題。
  田女士和丈夫名下各有一套房產,夫妻二人在不同的工作單位上班,兩個單位都能給員工報銷採暖費。
  田女士丈夫的單位正常給田女士丈夫名下的房子報銷了採暖費。因此,田女士希望自己的工作單位能給自己名下的那套房子報銷採暖費,但卻被她的單位拒絕了。
  田女士疑惑,為什麼別的員工都給報銷採暖費,卻不給自己報銷呢?
  其單位的相關工作人員告訴她,按照規定,單位可以報銷採暖費,但必須是員工戶口本上登記的房產。田女士戶口本上登記的是丈夫名下的房產,也就是說,田女士的工作單位可以給她丈夫名下的房產報銷採暖費,但是她自己名下的房產卻不能。
  “也就是說,我丈夫名下的那套房子,我們倆的單位都可以給報銷,而我名下的房子卻沒人管。”田女士說,因為丈夫名下的房子已經交了採暖費,所以她的單位今年冬天就不再給她任何採暖費了,這讓田女士感到為難,“我丈夫的房子才50多平,是以前單位分的職工宿舍,那已經是近30年的老樓了。但我名下的這套房子是這幾年剛買的新房,平常我們一家人都住在新房裡。”
  田女士說,她名下的這套新房面積70多平方米,這幾年都是她自己交採暖費。“明明我的單位給員工報銷,可我卻得自己交錢。”田女士說,如果想省下這筆採暖費,一家人只能放棄住新買的房子,而回到有暖氣的老房子里過冬了。
  沈陽市房產局的工作人員表示,田女士工作單位的這種“規定”,其實是沒有根據或統一規定的。田女士單位的說法,實際上屬於某些單位特有的“土規定”,也就是單位內部的規定。要解決該問題,還需要職工與所在單位再進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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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暖案例
  欠8年採暖費 住戶被判交錢
  本報訊(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湯洋)趙磊是新民市某小區的業主,從2003年到2011年一直沒有繳納采暖費,8年來拖欠的採暖費共計9633元。
  新民市某供暖公司多次向趙磊催要採暖費未果,2012年,將趙磊起訴到法院,要求趙磊給付供暖費用。
  新民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時,趙磊經合法傳喚,沒有出庭應訴,所以也沒有答辯。新民市人民法院審理此案認為,趙磊和新民市某供暖公司已經形成供用熱力合同關係。新民市某供暖公司向趙磊提供供用熱力服務,趙磊有義務向供暖公司繳納相應的費用。
  趙磊拖欠新民市某供暖公司的供用熱力費用共計9633元,情況屬實。趙磊經依法傳喚沒有出庭,視為放棄抗辯權。
  昨日,記者瞭解到,新民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趙磊判決生效後三日內,給付新民市某供暖公司供暖費用9633元。
  沈陽市房產局工作人員表示,這種個人陳欠供暖公司採暖費的情況,供暖公司有權要求補交。在用戶沒有交採暖費,也沒有辦理停供的情況下,無論用戶是否享受到供暖,第二年都要補交上一年的陳欠採暖費。  (原標題:沈河3萬戶今起提前享受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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