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25日電(記者 秦華江 李雲路 陳剛)中央農村工作會議24日在北京閉幕。分析人士指出,近期中央頻頻出台的“三農”政策或將推動中國農民私有財產的崛起。
  11月,北京國際信托有限公司與桃園村土地股股份合作社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信托項目在江蘇無錫惠山區陽山鎮簽約。該項目將在保持現有土地性質不變的前提下,由北京信托將桃園村158畝農用地的土地經營權作為基礎資產設立土地信托,對信托土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管理。
  農民的土地是以4000元/畝折股確認土地入股出資清單,北京信托將向合作社每個成員頒發經監管部門批准的“土地收益憑證”。
  據悉,他們的長遠目標是實現農地使用權證券化,讓農民既成為“土地財產持有者”,同時又能擺脫土地的束縛。
  江蘇省農委農經站站長楊天水錶示,土地流轉信托是用市場化方法探索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離”的創新和探索。
  剛剛閉幕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堅持農村土地農民集體所有,這是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魂”。不論承包經營權如何流轉,集體土地承包權都屬於農民家庭。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鄭鳳田認為,明確農村土地的抵押和擔保權問題,就是強化農民對土地的經營權,這與農民一個完整的產權已經非常接近了,使得土地承包權和經營權不僅能夠成為農民的社會保障,更能夠為農民增加私有財產。
  為更好地賦予農民更多的財產性權利,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
  “城市一小塊土地就可以撬動巨額資金。農村產權可流轉,這意味著農民可以此獲得急需的資金,盤活資源,並從中獲利。” 鄭鳳田說。
  61歲的桃花村村民王國元與北京信托簽下協議,夫妻二人憑藉合作社發放的股權證書,從明年年初可憑5分多土地獲得近兩千元的收益,合同期限為15年。
  “隨著土地、果樹培育投入期結束,從第七年起,我們還能按20%的比例獲得浮動收益。”王國元說。在這以前,因為家中無人種地,沒有收益,王國元一家的土地免費由種糧大戶耕種。
  農業專家亦指出,中央的一系列農村政策同樣需要配套,特別需要農業部門、銀監部門及國土管理部門等聯合攻關,探索農村產權的抵押、擔保和評估制度。
  “目前來看,根據簽署的信托合同,農民憑藉‘土地收益憑證’進行轉讓、贈與、繼承等需要在約定範圍內進行,而完全成為農民‘可攜帶’可轉讓的財富,依然需要在實踐中總結和探索。”楊天水說。
(編輯:SN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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